校党委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


2016年09月26日 09:57  浏览


    9月22日,校党委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问责条例》),结合省纪委通报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,就深入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广泛学习讨论。党委书记王邵军主持会议并讲话,校党委成员参加会议,党委办公室、校纪委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。
  王邵军书记在讲话中指出,党中央制定实施《问责条例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,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,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,彰显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,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,对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问责条例的要求,全面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,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
  王邵军书记强调,贯彻落实好《问责条例》精神,对于增强学校党组织战斗力、凝聚力和号召力,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的规范、引领、督导和鞭策作用,是贯彻落实“四个全面”发展战略的新的重要指导和遵循。要准确把握《问责条例》的目的和依据、指导思想、问责原则、问责主体和对象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和问责执行的具体要求,深刻认识权力就是责任、责任就要担当的政治要求,做一名清正廉洁、干事创业、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。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时代意义,把学习宣传《问责条例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,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着力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做到入脑入心入行,真正使遵纪守规、廉洁自律成为思想自觉、行动自觉。
  王邵军书记要求,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“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”理念,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自觉担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,确保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,坚持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。要强化督促检查,适时对《问责条例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,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要以《问责条例》为指导,在服务学校发展的工作实践中落实和贯彻好《条例》精神,在构建加强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的探索实践中落实和贯彻好《条例》精神,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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